星期二, 2 12 月

港府禁止两海外组织运作 指危害国安

香港当局今天在宪报刊登命令,禁止海外组织「香港议会」及「香港民主建国联盟」在港运作或继续运作,命令即时生效;当局指两个组织危害国家安全。

港府公布,保安局局长是行使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所赋予的权力实施这项禁令。

在发出禁令前,保安局一周前曾向上述组织发出书面通知,让两个组织在命令发出前提交申述。

保安局发言人说,上述组织已即时成为受禁组织,任何人从事国安条例所订明的行为,即属犯罪,包括:以受禁组织的干事或成员身分行事,或自称或声称是受禁组织的干事或成员;代受禁组织进行任何活动;参与受禁组织的集会;煽惑他人成为受禁组织成员;向受禁组织提供任何形式的援助或为其牟取会费或援助等,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港币100万元(新台币400万元)及监禁14年。

网上资料显示,「香港议会」是由流亡海外港人在海外组成的自治议会,该议会的首届选举于今年5月举行,为网上投票形式,全部议员于7月宣誓就职。

「香港民主建国联盟」去年在台湾成立。今年7月,4名男子因涉嫌非法参与「香港民主建国联盟」及其筹办的颠覆国家政权活动而被警方拘捕。 $(document).ready(function () {nstockStoryStock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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