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30 12 月

不满前夫要求搬家 女趁他熟睡泼热水害重伤二审改判5年8月

尤男辩称,是热水瓶意外倾倒导致烫伤,并指前妻可能自行泼水自伤,二审参酌现场水渍、伤势分布、医疗纪录及证人证词,认定被害人在无防备状态下遭人泼洒大量热水,且案发时屋内仅尤男一人,排除意外或自伤可能。(示意图,资料照)

尤男辩称,是热水瓶意外倾倒导致烫伤,并指前妻可能自行泼水自伤,二审参酌现场水渍、伤势分布、医疗纪录及证人证词,认定被害人在无防备状态下遭人泼洒大量热水,且案发时屋内仅尤男一人,排除意外或自伤可能。(示意图,资料照)

高雄市女子尤淑钟因不满前夫要求其彻底搬离住处,竟趁对方熟睡时泼洒大量热水,造成前夫全身严重烧烫伤、皮肤功能永久受损。高雄分院二审认定尤女行为构成重伤罪,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有期徒刑5年8月;全案再经上诉,最高法院今驳回,全案确定。

判决指出,尤女与前夫A男(化名)于2021年11月离婚,隔年3月9日中午,尤女返回前夫位于高雄前镇区的住处取物,两人因感情问题发生口角,A男要求尤女当天必须完全搬离,引发尤女不满。

同日下午4时许,A男坐在客厅沙发、双腿平放在茶几上熟睡时,尤女明知大量热水泼洒人体将造成严重伤害,仍以容器盛装大量热水,朝A男胸部及四肢泼洒,导致其全身约五至六成烧伤,其中四至近五成为三度烧伤,并留下大面积肥厚性疤痕。

案发后,A男忍痛逃离住处求助里长并报警,随即送医急救。A男伤势严重,先后接受多次清创及植皮手术,医院认定其皮肤功能已遭永久性损害。

尤女辩称,是热水瓶意外倾倒导致烫伤,并指A男可能自行泼水自伤。二审时,法院审酌现场水渍、伤势分布、医疗纪录及证人证词,认定A男是在无防备状态下遭人泼洒大量热水,且案发当时屋内仅有尤女一人,排除意外或自伤可能。

合议庭认为,尤女选在A男熟睡、无力抵抗时下手,泼洒足以造成大面积烧烫伤的高温热水,显然已预见并放任重伤结果发生,主观上具备重伤害故意,难仅以普通伤害论处。二审因此撤销一审判决,改依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8月;案经再上诉,最高法院审理后认定原判决并无违误,今予以驳回,全案确定。

尤男辩称,是热水瓶意外倾倒导致烫伤,并指前妻可能自行泼水自伤,二审参酌现场水渍、伤势分布、医疗纪录及证人证词,认定被害人在无防备状态下遭人泼洒大量热水,且案发时屋内仅尤男一人,排除意外或自伤可能。(资料照)

尤男辩称,是热水瓶意外倾倒导致烫伤,并指前妻可能自行泼水自伤,二审参酌现场水渍、伤势分布、医疗纪录及证人证词,认定被害人在无防备状态下遭人泼洒大量热水,且案发时屋内仅尤男一人,排除意外或自伤可能。(资料照)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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