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兩年,我意識到為女兒討回公道,遠比守護所謂的名聲重要。疑犯不能繩之以法,是對女兒最大的傷害。」陳海說,女兒被親戚猥褻後,他下定決心,要為孩子討個說法。
女兒陳丹在日記中寫道,「不知不覺我自己會割手腕,就好像這樣的疼痛不會在(再)想起這些事。我也看到過他欺負過很多小女孩,我想警察幫我懲罰壞人。」
遭到猥褻——
留守女孩稱身體不舒服,向父母提去醫院檢查
父母詢問老人,得知孩子遭親戚猥褻
1990年出生的陳海家住江西省豐城市某村,女兒出生於2012年,取名陳丹。陳海說,一直以來,自己和妻子劉欣在外務工,女兒在老家由爺爺奶奶照顧。
異常發現於2023年8月,劉欣回憶,她帶女兒出去玩,女兒突然說身體不舒服,希望去醫院,「我問老人情況,老人這才講述了女兒的遭遇。」
陳海說,8月份的一個晚上,老人外出有事,回來後發現孩子在哭,追問下得知,住在隔壁的親戚魏某將他11歲的女兒猥褻了,「魏某是1988年前後生人,他家裡和我們家走得很近。我沒想到他會做這種事。」
「我聽到這件事頭皮發麻。女兒說,老人覺得對方是親戚,讓她不要給我們說這件事。」劉欣感到氣憤,她立即帶女兒去醫院做了檢查,「醫生說孩子隱私部位有些紅腫、充血,沒有進一步的侵害行為發生。」
陳海和劉欣帶女兒檢查後不久,接到魏某家人的電話,對方稱願意賠償醫藥費,希望他們不要報警。陳海說:「我們覺得這件事比較丟人,對孩子有影響,且鬧大了對孩子名聲不好。」
不願報警——
妻子希望報警,丈夫因諸多顧慮未同意
「我們家因這件事快散了」
劉欣說,她希望魏某付出代價,在糾結一周左右後報了警,但因丈夫等家人均不同意,警方未予刑事立案,「這件事成了我心中的刺,我和老公之間的爭吵也越來越多。」「女兒當時很害怕,很惶恐,她希望警方將魏某繩之以法。」
對此,陳海的說法不同,他稱魏某家裡曾多次上門威脅、圍堵他,讓他感到擔憂,家中的長輩也勸不要追究此事,不要損害了孩子的名聲,「女兒以後要嫁人,出這種事,別人會指指點點,所以我一直壓著我老婆。但這件事在她心裡是一根刺,久而久之影響到我們的生活。」
劉欣和陳海均表示,2023年,他們曾向警方報案,但後續沒有配合警方。此後,兩人之間的爭吵愈發頻繁,陳海甚至對劉欣進行了多次家暴,妻子甚至出現精神異常。在此期間,女兒的精神也出現了問題,「她總是發獃,將自己關在屋內,不吃飯,很晚才起床,有時還會自言自語。」

「老丈人家對家暴是零容忍的,他們得知我家暴了老婆,要求老婆和我離婚。」陳海說,他們的家逐漸面臨解體,「我因為家暴,最終承受了刑事責任。出獄後,經過很長的思想鬥爭,下定決心為女兒討回公道。」
刑事立案——
警方調查發現魏某猥褻至少兩名未成年女孩
「我女兒被診斷為創傷後應激障礙」
2023年,陳丹遭魏某猥褻後,陳海和劉欣曾詢問孩子情況。劉欣說:「孩子只說了一次魏某的猥褻行為,但明確表示,遭到魏某猥褻的未成年女孩不止她一個。」
2025年7月,陳海告訴劉欣,他決定報警為女兒討公道。劉欣說,「這件事折磨了我們家兩年,他決定報警,我認為這個決定很對。」「我們也很擔心,因為時隔兩年,證據可能都拿不到了。」
7月29日,豐城市公安局對陳丹被猥褻一案,刑事立案偵查。

「好在警方取到了相關證據。」劉欣說,在女兒配合警方做筆錄過程中,她才得知,魏某猥褻女兒並非一次,而是多次,「在民警調查過程中,一些家長不願意讓孩子站出來,一些孩子不願談及此事。有一名比我女兒大3歲的女孩,站出來對魏某進行指控。」
據一名辦案人員介紹,他們調查了解到,魏某系通過買零食為誘餌,引誘未成年人,然後實施猥褻行為。目前有兩名受害人。
陳海說,此後,警方委託第三方司法鑒定機構,對女兒進行了鑒定,「鑒定結果是,我女兒系創傷後應激障礙。」
陳海帶女兒去醫院做心理治療。《門診病歷》顯示,初步診斷,陳丹為創傷後應激障礙,抑鬱發作。

劉欣痛心地說:「當年沒有第一時間報警,對女兒的影響很大。她現在不相信我們說的話,總是很警惕。醫生說,女兒需要長時間的心理治療,才能重新建立信任關係。」
移送起訴——
檢方查明:魏某先後3次在車尾猥褻兩名女孩
受害女孩日記:我想警察幫我懲罰壞人
根據案件流程進度信息顯示:2025年7月25日,陳海報案稱,2023年8月14日,其女兒陳丹遭魏某猥褻一案,魏某於9月5日被豐城市公安局逮捕。11月4日,豐城市公安局移送至豐城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陳海說,在報案過程中,豐城市檢察院為他和另一名受害女孩的家屬,申請了國家司法救助。
根據豐城市檢察院9月25日出具的《國家司法救助決定書》顯示,檢方查明,2023年8月14日下午5時,陳丹獨自在家看電視,魏某到其家中對其進行猥褻。2021年7月至8月,魏某先後3次在自己車內,猥褻陳丹和另一名2009年出生的女孩。本院決定,分別給予兩名救助申請人國家司法救助金8000元。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繫到豐城市公安局相關工作人員,對方表示,案件已經移送檢察院,計劃提起公訴。對此,豐城市檢察院相關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正在辦理此案,具體涉及幾名未成年人系隱私,不便透露。
12月17日,陳海將案件的最新進展告訴了女兒。陳丹為此寫了一篇日記。

她寫道:在我很小的時候,我的表爸經常趁著我一個人在家的時候欺負我。我很害怕……感覺每天活在恐懼中,看到他都好害怕,每次他都嚇唬我,我當時又不敢告訴家人,晚上總是做噩夢……不知不覺我自己會割手腕,就好像這樣的疼痛不會在(再)想起這些事,我只想有一個很普通的童年……我也看到過他欺負過很多小女孩,我想警察幫我懲罰壞人,我恨我的表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