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養殖的黑鱸中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檢測呈陽性,且被告知無法辦理合格證、不得銷售上市,周某某、崔某某夫婦仍將這批葯殘超標的黑鱸銷售共超35萬元。據佛山市農業農村局1月6日通報,2025年8月,佛山市南海區人民法院已對該起水產品質量安全案件進行公開審理,涉事夫婦均被判刑。
市農業農村局披露,周某某在妻子崔某某協助下,從2021年開始,在佛山市南海區丹灶鎮兩個魚塘養殖大口黑鱸,其間投放魚料及魚葯。
2025年1月,周某某準備賣掉2號魚塘的大口黑鱸,在賣魚前進行葯殘快檢時,發現恩諾沙星&環丙沙星陽性,屬不合格產品。後崔某某到當地村委申請開具《承諾達標合格證》,被明確告知無法開具《承諾達標合格證》,也不允許銷售上市。

大口黑鱸資料圖 圖源:IC Photo
在明知其所養殖大口黑鱸存在質量安全風險且無法開具《承諾達標合格證》情況下,周某某及崔某某兩夫婦依然將該塘魚銷售共計351671.58元。
後經當地村委發現,南海區農業農村局對涉案魚塘塘底殘留的同批次大口黑鱸進行監督抽樣送檢,顯示恩諾沙星&環丙沙星葯殘超限,判定不合格,崔某某申請複檢,結果仍然不合格。
恩諾沙星和環丙沙星同為抗菌藥物。恩諾沙星可治療魚類細菌性敗血症、爛鰓病;牛支原體引起的呼吸道感染、大腸桿菌病等。長期食用恩諾沙星超標的食品,可能導致該藥物在體內蓄積,危害人體健康,包括對胃腸、肝臟造成損害,引發頭痛、睡眠障礙等問題。
法院經審理認為,周某某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九萬元;崔某某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九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