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岭:农民承包地被强行收回卖给他人官方回复引来更多质疑
早在2017年12月开始土地确权时,吉林省长岭县光明乡欧力岗一社(即五家户)社员,就与村委会签订了协议,针对每口人(总计335口人)不在账的0.8亩承包田明确约定:欧力岗村同意五家户没有确上权属的耕地经营权在有效承包期限内永久归五家户社员耕种。但是到了2020年3月,乡政府在官员的操纵下,以社员“私分土地”为由,强行将每人0.8亩、总计284亩承包田收归村委会,之后拍卖给他人,其后又在收获季节,利用公权力动用派出所的警力帮助承包方抢收!
这是怎样的神操作?幕后是否存在巨大的利益勾结?日前,当地众多村民在将此事实名举报到纪委、监委的同时,向诸多媒体进行了投诉。记者在认真研读完相关证据后,感到十分震惊。
欧力岗一社每人0.8亩承包田纠纷的来由
据村民们介绍:此次土地纠纷起源于2017年,当年,国家开始土地确权,当时村委会没有把未上账的每人0.8亩承包田上报确权单位。一社社员得知此事后,要求村书记张金才和村长蒙有全将未上账的0.8亩耕地上报确权单位,但村长蒙有全认为上报太麻烦,其表示村委会与社员签个协议就可以了。无奈之下,一社社员与村里签订了《欧力岗村民委员会与五家户社员协议》,协议内容为:“欧力岗村同意五家户没有确上权属的耕地经营权在有效承包期限内(与确权地同期结束)永久归五家户社员耕种”。村民们认为,这个协议书的签订从法律上确定了一社社员享有涉案耕地承包经营权。到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村支部书记唐发授权,村文书张才参与,该社社员通过民主协商议事程序发包土地。当时一社共有耕地160 垧,根据国家政策及长岭县县委长发[1997] 27 号文件规定,社里预留了5%的机动地,剩余耕地平均分配,每口人分得4.2亩。但当时村委会台帐上只记录每口人3.4亩。社员代表路长春、沈连臣与冯秀威对此感到不解,便到村委会找到唐书记问其原因,唐书记说要实填4.2亩就要多交农业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