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台中中港店2月13日气爆酿5死38伤,台中地检署今依过失致死等罪嫌起诉新光总公司等13人。检方查出,中港店12楼美食街装修前仅拆除11个瓦斯表,仍有2个正常运作,且该楼瓦斯总开关未关闭,工人挖断管线外泄,估计外泄瓦斯高达157.5立方公尺,最终遇热引爆。
中检起诉指出,中港店施作改装工程未申请室内装修许可,没提报施工中消防防护计划就进场,且拆除瓦斯漏气检知器后,未采取有效替代防护措施,加上施工前又没确实关闭12楼瓦斯总开关及分歧开关,才导致瓦斯主干管遭扯落破损后外泄,经达爆炸浓度后遇热源引发气爆。
欣中天然气公司证称,中港店申请拆表后,经派员到场拆下11个瓦斯表,瓦斯不会供到各柜位炉具,但共用管仍为供气状态,需关闭12楼总开关才会全停止供气,但中港店只申请拆表。
欣中也说,因共用管线可能供气到多数用户,为避免影响其他户用气,拆表时只会把要拆表用户的表前开关关掉再封塞,不会去关闭楼层总开关、大分歧及小分歧开关。
欣中指出,中港店12楼有13个瓦斯表,其中2个没申请拆表,加上中港店申请项目也不包括关闭大、小分歧开关及总开关,因此当时仍有2个表没拆,所以瓦斯支管、干管都还有供气,气爆后现场查看,12楼的2处总开关确实未关。
欣中根据监测,中港店平日营业时天然气用量介于150至200立方公尺/小时,2月13日气爆前10点48分异常,一度高达347立方公尺/小时随后下降,10点58分又上升到340立方公尺/小时,11时36分2秒,再升至506立方公尺/小时,研判是管线破损导致流率短时间剧烈变化。
欣中推测,11点33分可能是气爆时间点,因11时36分流率数值升高,可能是其他瓦斯管线被震断,经估计推算,10点58分至11点33分,瓦斯泄漏量为157.5立方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