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48岁餐饮业者郑传吉疑彻夜饮酒,昨开车撞死担任清洁员的23岁陈姓女子,警方追查有那些人跟郑传吉一起饮酒、是否有搭上他的车,中途下车;如今郑在昨天8时5分上车的监视器影像曝光,确认他一人坐上车后,先倒车再往左开出,大约驾驶400公尺就撞死陈女。
警方调阅监视器,确认郑昨天凌晨先去中西区一间酒吧,4时许再去安平区另一间酒吧喝到天亮,经追查确认跟郑一起喝酒的友人,并没有搭上他的车,而郑就是肇事宾士车的车主;依据路口监视器画面可以看到,郑在8时3分跟朋友一起走出安平区酒吧,8时5分坐上车。
监视器画面显示,郑上车前,朋友从后抱住他,二人聊了一小段时间,此时郑不小心打开后车厢;郑坐上驾驶座后,另一名友人开车到路口,下车帮郑关上后车厢,也上前聊了几句,随后二名友人就一起坐上另一辆车,郑随即倒车,向左开出后直行,开约1分钟便在庆平路肇事。
据了解,这间酒吧店员表示,郑在昨晨5时许走进店里看起来就蛮醉的,应该是第一次来,之前没见过,要离开时有问要帮忙叫车或代驾吗,但郑并未理会就跟朋友边讲话边离开。曾任检察官的黄睦涵说明,如果店员跟友人都明确阻止郑酒驾,郑仍执意为之,检方会请求加重其刑。
黄睦涵指出,刑法并没有课予一起喝酒的友人有阻止酒驾者开车的义务,因此车子是谁开的,检方就只会追究酒驾者的刑责;郑涉犯刑法第185条之3第2项不能安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致人于死罪嫌,刑责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200万元以下罚金。
郑传吉昨上午8时许驾驶宾士车沿安平区庆平路由东往西行驶,高速追撞正在路旁收运垃圾的垃圾车,陈姓女随车清洁员走向车尾准备作业时被撞,夹在两车中间,当场死亡;郑的酒测值高达每公升0.95毫克,目击者说,郑受困驾驶座被救出时,还醉言醉语说「有请代驾没开车」。
陈女舅舅在脸书指出「我们不会轻易放过那位郑姓驾驶」,并写下「那个女孩是我的姪女,她整个下半身都粉碎掉了!为了要修补大体,我们需要动用到五位大体修复师,你知道当下看到我姪女的遗体!我真的很崩溃眼泪一直掉,酒驾这东西真是一个王八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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