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平利用疑似政府文件詐騙巨額資金懇請依法調查
王建平利用疑似政府文件詐騙巨額資金懇請依法調查
尊敬的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鄂爾多斯市政府、鄂爾多斯市紀委、監察委領導:您好!
我是浙江省奉化人,是投資於鄂爾多斯的商人,現就內蒙古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涉嫌違規出具《關於支持內蒙古凱創投資集團開展煤田前期勘探工作的通知》(鄂府辦函[2011]144號)(以下簡稱「144號文件」),為詐騙分子王建平實施合同詐騙2億元鋪平道路的情況向您反映如下,希望您能在看完材料後,針對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違規出具114號文件的經過開展調查,為本人討回公道。
一、被騙經過
2010年前後,我在鄂爾多斯市經商,通過朋友認識了王建平(身份證號:152728197209223610)。王建平稱其已經取得了一個由鄂爾多斯市政府招商引資的直升機製造項目,並說該項目政府會為其配置大量煤炭資源。同時,王建平向我們出示了144號文件,該通知是發給准格爾旗人民政府的,並加蓋了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的印章,簽發人為馮文華,抄送鄂爾多斯市國土資源局和煤炭局,該通知無論從形式上還是內容上,均符合群眾對政府文書的認知和理解。
基於對144號文件的信任、對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廳、國土資源局、煤炭局的信任,我們與王建平簽訂了《合作施工協議》等協議,並按照協議的約定向王建平指定的銀行賬戶轉款2億餘元。然而,實際上144號文件所說的「煤炭資源」根本不存在,導致我與王建平簽訂的《合作施工協議》無從履行,王建平將該款項用於償還其個人債務及向政府領導行賄等,致使本人被騙巨額資金。
二、144號文件屬於違規簽發的政府文件,有極大可能是該文件簽發人馮文華違規製作的
(一)從程序來看,144號文件不符合政府文件簽發程序,該文件應該屬於虛假的政府文件
根據政府印發文件的相關規定,在作出144號文件以前,應當履行召開專題會議、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