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科左中旗法院巴達拉呼罔顧事實下達判決被指開發商肩客
本站訊 近年來,開發商千方百計耍賴的事情可以說是屢見不鮮,但是像內蒙古科爾沁左翼中旗(簡稱科左中旗)法院法官巴達拉呼那樣罔顧事實幫助開發商耍賴的卻很少見,尤其是在上級法院已經做出正確判決糾正其錯誤後,其仍舊繼續做出錯誤裁決,這樣的法院、法官可以說少之又少。但這事真的就發生在科左中旗法院了!
補充協議成了開發商耍賴的借口
據相關法律文書記載,2014年4月初,通遼市科左中旗保康鎮棚戶區改造項目對外發包,科左中旗國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君公司)承接了該項目,項目名稱為吉地華府小區,工程建築總面積為87696.82平方米。
吉林省伊通人徐鳳琴先是與國君公司法人趙國君簽訂了《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約定:「乙方(徐鳳琴)對吉地華府小區工程總承包(包工、包料),由乙方全額墊資施工,售樓款、預售款由乙方收取,包括個人購房銀行貸款、公積金貸款。」後來,國君公司由於股東內部產生分歧,將公司掛靠到通遼市金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源地產)名下,並同意向其繳納管理費。
就在開發單位換成金源地產之後,科左中旗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找到徐鳳琴,要求她提供建築資質另行簽訂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在聽說吉林省運達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運達公司)具備建築一級資質後,她便聯繫到了運達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俊舉。王俊舉同意在收取管理費的條件下出藉資質,以運達公司名義與金源地產簽訂吉地華府建設工程承包施工合同書。
2015年8月10日,運達公司與金源地產簽訂了《吉地華府建設工程承包施工合同》,相較徐鳳琴與國君公司簽訂的合同書,建築面積與資金給付沒有大的改動,只是每平方米的工程結算價格從原有合同的1900元降至1700元。
之後,徐鳳琴以工程負責人的身份帶隊繼續施工。但是,由於資金不足,金源地產又將吉地華府小區中45047.28平方米建設任務轉給了通遼市淇奧房地產開發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