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24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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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行駛被認定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引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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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行駛被認定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引質疑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堅持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要依法公正對待人民群眾的訴求,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決不能讓不公正的審判傷害人民群眾感情、損害人民群眾權益。                「在2018年2月的一起交通事故中,我是正常行駛,對方疲勞駕駛、逆向行駛撞到我車。而事故認定我承擔次要責任,是沒有法律依據的。」近日,安徽省阜南縣會龍鎮臧寨村臧某永致函有關部門反映說,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三款規定,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最高法《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四條規定,審判人員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觀地審核證據,依據法律的規定,遵循法官職業道德,運用邏輯推理和日常生活經驗,對證據有無證明力和證明力大小獨立進行判斷,並公開判斷成因和結果。交警部門的交通事故認定不是一種行政行為,根據法律規定,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訴訟中,交通事故認定書只能作為一種民事證據使用。其不屬於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十七條規定的經過法定程序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法律事實和文書,也不屬於最高法《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條規定的證據範圍,人民法院不能直接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反映人只需根據最高法《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問題》第五十條的規定圍繞其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針對其證明力有無以及證明力大小進行質疑、說明與辯駁,如有充分的理由足以反駁,人民法院就必須予以審查。             一審、二審法院對於責任認定直接採信,未對證據事實客觀審查全面,未對機動車交通事故成因去分析和判斷,程序涉嫌違法。對上訴人違章行為的責任認定缺乏事實依據與法律依據;不考慮上訴人違章行為的過錯程度與對交通事故發生的作用力以及因果關係。綜上述交通事故認定具體不屬於行政訴訟範圍,在民事訴訟交通事認定是民事證據使用,...
夫婦訴稱被鄰居以賣老宅為由騙取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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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婦訴稱被鄰居以賣老宅為由騙取50萬元

公平正義是法治的生命線。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所有司法機關都要緊緊圍繞這個目標來改進工作,重點解決影響司法公正和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                「鄰居王某故意隱瞞真相,以賣老宅為由騙取我們50萬元,這明明已涉嫌詐騙卻得不到認可。兩年來,我們一家老少四處奔走申訴,除了收穫一身債務和身心疲憊之外,一無所獲。」雲南省箇舊市的徐某軍、段某蓮夫婦致函有關部門反映說。             其一,祖輩均系農民的段某蓮、徐某軍兩位申訴人,用省吃儉用下來的血汗錢,本打算買鄰居、原紅河州箇舊市一房地產開發公司總經理王某(女)家的老宅基地蓋房子,沒想到就這樣被其騙取了50萬元(其中20萬元是信用社貸款)。此房在賣給我們之前,就已經被法院查封。這兩年以來,我們一家人都走在申訴的路上。但王某卻根本沒有意識到,其行為給我們這個無辜的家庭,帶來多大的傷害!期間沒有隻言片語,更沒有賠錢行為,還居然在大庭廣眾之下聲稱「房子不給你、錢也不賠你、紅河州隨你告」。 其二,王某在箇舊某銀行有巨額貸款,前幾年去建水西門古鎮,最終因為此項目變成爛尾樓,她放出去的錢無法收回(此項目現在在王某等人手裡接手,因差帳太多不敢在其名下,但王某是幕後實際操控人)。這些年來,王某在法院有多起經濟糾紛,均已敗訴,但其仗著自己的關係,拒不執行還款義務。她幾年前就將自己名下的財產轉移,其中就包括自己名下的某某酒店,早已過戶到其妹夫劉某某、其妹王某名下。這說明王某早已做好了賴帳的準備。              其三,對此事所立「非法處置強制拍賣財產」案,我們一直提出質疑。稍有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王某的一系列行為已涉嫌「詐騙」。但是案子在拖延一年多之後,卻變成「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了了之。 其四,我們對紅檢一部刑申通(2021)2號提出異議: 1 、2018年...
堅持厲行法治 維護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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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厲行法治 維護公平正義

 核心提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堅持公正司法。要依法公正對待人民群眾的訴求,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決不能讓不公正的審判傷害人民群眾感情、損害人民群眾權益。                「我一再表示會原諒所有做錯事的人,但他們還是迴避真相,將錯就錯應付我。懇請上級領導能夠依法徹查並還我清白,讓經歷兩年多精神折磨的我,看到法律應有的公平正義。」近日,山東省東營市廣饒縣的柳女士致函有關部門如是說。 我是山東省廣饒縣的一位農村婦女,被高中同學許某立欺騙感情。在此期間,他也騙了我親戚的錢。親戚報警後,公安找到我說,找我是為了了解許某立涉嫌犯罪的情況。我說我親戚的錢呢?回答是他們只負責刑事案件,我們的錢要不要上來他們管不著。我希望重視親戚錢的歸還未果,遂擔了許做的一切。 縣法院第一次開庭,親戚因誤會而對我百般陷害。許某立想順著假供推卸責任,我拿出與其通話錄音結束庭審。二次開庭,許顧忌錄音,將自己所做的事情全認,並說一切與我無關。庭審結束幾天後,叫我交罰款。看到我被視為詐騙,我問法官為什麼。法官王某某說,事雖是許做的,但他們懷疑我是知情的。我說假如我知道他騙人,我不會讓這一切發生。從我們爭執到下判決近一個月的時間,法官都沒有問許騙人時我是否知情。判決書下來後,我看到關於我的部分,與事實嚴重不符。我提出異議。法官說,許某立打電話時承認我對他騙不知情,因領導簽字生效沒法改變,我若不服可上訴。 終審,法官說許某立承認我不知情的錄音不足為證,只有其書面證明方可證明我的清白。許寫好後交給法院,法院沒要,但錄了口供。我再去中院,徐法官說我詐騙不成立,並舉例說明讓我承認包庇。後維持原判。 申訴前我給市領導寫信,並很快過問。申訴期間,我提供的證據他們也沒說哪裡有錯,只是說不是法律意義上的證據,迴避了申訴再審中對原判中的質疑。許某立寫了我對他騙人不知情的證明,...
河南魯山「寶林第一樓」: 污染違章佔地十年沒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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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魯山「寶林第一樓」: 污染違章佔地十年沒人管

今日觀察新聞社河南魯山訊(記者 王清 王金 報道)在平頂山市魯山縣磙子營鄉韓西村西北方向1.5公里處約有6畝農田(系韓西村一組的可耕地),從2011年下半年起,原籍寶林村村民張建軍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就租用這6畝地,在上面違法建起「寶林第一樓」大酒店。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沒有手續違規佔用農用地蓋房子應該是要拆除的。 圖:在莊稼地里沒有任何手續違法蓋起來的「寶林第一樓」大酒店。 近十年來,村民們一撥又一撥地多次向魯山縣國土部門舉報該酒店的非法佔地行為,國土部門也到現場來過,只是走走形式,一直沒有很好履行職責,組織人員進行拆除,恢復土地原狀,任其肆無忌憚破壞土地生態環境。就這樣違法酒店在村民的舉報及罵聲中,十年來一直屹立不倒! 2019年底,在媒體的調查採訪下,國土部門才象徵性地拆了該酒店一個角。目前該酒店管理人張建軍仍然挑戰著國家的法律底線,囂張地對外說:我就違法佔地了,你們能耐我如何!? 圖:「寶林第一樓」排放的污染物,破壞了生態環境。 另外,該酒店在沒有經過任何環保處理的情況下,就明目張胆地把生活垃圾等污染物排放到農田裡,污染物所到之處莊稼幾乎不生長。一到夏天,這裡就臭氣熏天,路過的村民均掩鼻而過,嚴重污染、破壞了周圍生態環境。現場的一位群眾氣憤地說:「這種情況我們多年來向環保部門投訴多次,但沒有任何作用,該酒店老闆背景深根子硬,財大氣粗,曾對外說沒有他擺不平的事兒。結果反而是適得其反,愈演愈烈。」 為什麼當地國土及環保部門不查處、拆除該違法建築並制止其非法排污的行為,任其大肆破壞土地生態環境呢?國土公職人員們拿著納稅人的錢,為什麼不給老百姓服務呢?這其中到底有沒有權利尋租的空間?誰是該酒店的幕後保護傘?希望當地主管部門給廣大公眾一個公開透明的說法! 對此後續發展,我們予以繼續關注! 轉自:https...
遼寧營口:得票520張的未能當選,得票316張的居然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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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營口:得票520張的未能當選,得票316張的居然當選?

遼寧營口:得票520張的未能當選,得票316張的居然當選? ——關於遼寧省營口市老邊區柳樹鎮書記卜凡勇操控小平村選舉的實名舉報信 舉報人:遼寧省營口市老邊區柳樹鎮小平村全體村民。 舉報人代表:劉春香,女,1961年2月24日生,漢族,農民,現住遼寧省營口市老邊區柳樹鎮小平村156號65,身份證號碼:210811196102240523 。 舉報人代表:李庫春,男,1951年11月18日生,漢族,農民,現住遼寧省營口市老邊區柳樹鎮小平村157號38 身份證號碼:210811195111180513。 舉報人代表:王志軍,男,漢族,1977年8月10日生,農民,現住遼寧省營口市老邊區柳樹鎮小平村157號105,身份證號碼:210811197708100511。 舉報人代表:高近環,女,漢族,1969年11月27日生,農民,現住遼寧省海城市牛庄鎮文化路61號樓14號,身份證號碼:210319196911271446。 舉報人代表:季昌深,男,漢族,1966年4月26日生,農民,現住遼寧省營口市老邊區柳樹鎮小平村117號53,身份證號碼:210811196604260516。 被舉報人:卜凡勇,男,現任柳樹鎮政府黨委書記。 舉報請求:1 依法追究被舉報人的行政和法律責任。 2 依照《村民委員會選舉法》確定候選人李雪峰當選小平村村主任。 事實理由: 最近,小平村村委會換屆選舉已經依法進行,全村882人以較高的熱情積極認真的參加了選舉。在參選過程中,絕大多數村民完全出於公心,嚴肅認真的行使了自己的選舉權,將自己神聖一票投給了應噹噹選的候選人。全體村民都希望通過此次換屆選舉產生新的一屆村委會,改變全村的落後面貌,鞏固脫貧成果,使得全體村民過上更加富裕的生活。 參選候選人李雪峰,男 45歲,當兵服役期間表...
四川:法官被指枉判 地產商零成本鯨吞企業上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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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官被指枉判 地產商零成本鯨吞企業上億資產

中國民生播報網訊(記者 趙炎 何薇薇):近日,四川大川壓縮機有限責任公司多名職工聯名向媒體反映: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法官劉某玫在該公司與四川鐵瑞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的合同糾紛案中存在枉法判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該公司2000餘名職工及家屬強烈要求各級領導關注這一起 「地產商零成本鯨吞企業上億資產」的曠世奇案。 四川大川壓縮機有限責任公司系四川省「8+1」重點裝備鏈企業、四川省科技產業型企業、成都市重點機械製造企業、軍用物資採購動員供應商,該公司主要從事大中型工藝壓縮機的研發、製造、銷售,並在全國同行業綜合實力名列前茅。2019年,四川大川壓縮機有限責任公司與西安交大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專家組聯合研發的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氫能源液驅活塞壓縮機與車用高速離心空壓機,目前已進入樣機試驗攻堅階段,產品可望在今年下半年上市銷售。 四川大川壓縮機有限責任公司與四川鐵瑞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簽訂《合作協議書》(首頁及末頁) 據相關惠企政策,四川大川壓縮機有限責任公司搬遷至當地工業園區後,老廠區土地符合「雙評補差」土地變性條件,公司的259畝工業用地可辦理土地用途變更手續。2017年3月18日,四川大川壓縮機有限責任公司與四川鐵瑞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簽訂了以四川大川壓縮機有限責任公司現有工業用地完成用途變更手續為前提的土地轉讓《合作協議書》。協議第三條第十款特別約定:因政府政策原因不能實施,甲方(大川公司)及時向乙方(鐵瑞公司)退還已經支付的所有款項,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該《合作協議書》第三條第十款之規定:本協議因政府政策原因不能實施,甲方應及時向乙方退還乙方已經支付的所有款項,且甲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這一份最終結果不確定,3.03億元合同總額僅為預期數,且至今雙方均不能推動的典型非金錢合同,令人料想不到的是,最後竟演繹成一起震驚全國的曠世奇案。 據大川公司職...
重慶巫山曲尺:鄉政府選擇執法被指涉嫌瀆職使養殖場被強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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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巫山曲尺:鄉政府選擇執法被指涉嫌瀆職使養殖場被強拆

法治在線消息:近日,據一篇網路資料顯示內容:重慶巫山養殖場的春天在哪裡?另查詢據一篇巫山新聞播出內容顯示曲尺鄉政府聯合執法拆違建。同一個養殖場不同的內容主題,而第三方被強拆的養殖當事人觀點則認為:在重慶市巫山縣曲尺鄉轄區內合法養殖場遭鄉政府藉助聯合執法的名譽被選擇性執法導致養殖場被強拆鄉政府涉嫌瀆職。耐人尋味的是:相同手續和情形的養殖場竟然被曲尺鄉政府不同對待,更讓養殖戶田某匪夷所思的是:百米內其他同樣手續的養殖場卻屹立不倒,同一塊上下不足百米的養殖場竟然一拆一留。曲尺鄉政府這樣選擇性執法究竟是否涉嫌瀆職?還是背後有其他不為人知的交易? 內容回顧: 曲尺鄉被強拆的養殖場負責人田某本不是曲尺鄉人員,原養殖場在巫山縣巫峽鎮,只因在2019年4月份接巫峽鎮鎮政府通知他們的豬舍因某種原因被列為養殖禁養區,養殖場需遷址,巫峽鎮讓自行尋找地方繼續養殖,政府給予支持與配合。因原址屬於禁養區田某也積極配合鎮政府工作,在規定的時間內底價變賣了所有的生豬。 2019年8月,田某與田某權合夥在巫山縣曲尺鄉朝陽村六社流轉夏某承包土地及房屋共8畝用於建設新豬舍。巫山縣曲尺鄉朝陽村及監管部門均同意流轉土地用於養豬場建設,並在2019年8月15日,巫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給田某叔侄他們新建的養豬場頒發了營業執照。他們在巫山縣曲尺鄉朝陽村流轉夏某土地及房屋後,就陸續投入100多萬元進行養豬場基礎建設,2020年3月18日,巫山縣林業局工作人員來到他們建設工地,要求田某權停止建設,告知養豬場建設佔用了林地,並2020年3月17日巫山縣林業局給他們下達了《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書》,要他們恢復原狀,並罰款11980元,田某叔侄按照規定繳納了罰款,也停止了養豬場建設,當時罰款的還有與田某叔侄相鄰不到80米的楊某養殖戶,楊某繳完罰款後可以繼續養殖並未恢復原狀,而田某卻是停止建設恢復原貌,如此選擇性執法顯然不公。2...
山東淄博:村幹部違法亂紀無人管,村書記極力包庇愚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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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淄博:村幹部違法亂紀無人管,村書記極力包庇愚弄百姓

見法貞 2020年12月中旬,本站和騰訊、今日頭條、網易等網路媒體報道了山東省淄博市周村區北郊鎮西塢村22位村民的實名舉報,反映村書記見法貞,作為一名黨的基層領導幹部,在2017年醉酒駕車撞死人後不僅未被判刑,在黨內也未受到任何處理,而且至今依然是區人大代表,仍然控制著西塢村兩委班子,繼續稱霸一方;村副書記王淑勇的父親王振寬,在某教盛行時是一名組織者,通過關係卻順利的通過了入黨政審,而且還當上了村副書記。就是這樣的兩位村幹部,他們利用手中權力貪污腐敗、毀壞良田、橫行鄉里,私改承包合同謀取私利,村裡賬目長期不公開等問題。目前為止,村民們卻始終沒有得到鎮、區相關部門與村委會的合理答覆。 周村區北郊鎮西塢村村支部書記趙衍榮,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推諉說他是新來的不知道情況,讓記者去鎮上調查。多家網路媒體將調查的情況曝光之後,據村民們說,趙衍榮組織召開了全村黨員大會,他在會上講話時說:「這是小報記者,沒有採訪的權力,不是正規網站,報道的問題不真實、不可信、都是謠言,希望大家不要相信他們的報道。」與此同時,諸多網站關於此事的報道也被刪除了。這就是村民們聽到的全部答覆了。周村區、北郊鎮兩級黨委和政府的相關部門,始終沒有對村民反映的問題公布調查處理結果。趙衍榮作為鎮里指派到西塢村的村支部書記,剛到一個新單位,理應深入群眾了解情況,敢於面對村裡所存在的問題,積極配合上級認真調查問題的真相,如實客觀的向全體村民公布調查處理的情況,才能贏得群眾的信任,才能對得起指派提拔自己的鎮領導。但卻在全體黨員大會上說出毫無理論水平的講話,真實讓人貽笑大方!!這樣的村書記能把村裡工作治理好嗎?不得不讓人產生懷疑。 謊言掩蓋不了真相,事實始終勝於雄辯。那麼,讓我們回顧一下22名村民反映的主要問題,看看到底是誰在說謊。第一個問題:反映村書記見法貞,作為一名黨的基層領導幹部,在2017年醉酒駕車撞死...
安徽霍邱:被指用抄家式執行政策 二十年超額執行結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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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霍邱:被指用抄家式執行政策 二十年超額執行結不清

霍邱法院判令被執行人還款 ◆扣押評估拍賣多次執行 ◆被執行人稱「已遠遠超過債款」 ◆要求法院提供執行清單 ◆法院卻遲遲不提供執行清單 ◆被執行人律師出面終也沒看到被執行了的清單 ◆霍邱法院超越知情權執行◆未執行物品強行拉走20年未結案◆「糊塗」執行為哪般? 個人企業因經營不善導致的破產還貸,必須遵循相關法律程序才能保證還貸的合法公正性。 安徽省霍邱縣石店鎮彭橋村彭一組村民:當事人,因做農機生意貸款引發糾紛,霍邱法院作出「(2001)霍民二初字第405號」《民事判決書》,判決當事人還貸,該案執行過程中,法院將查封扣押當事人庫存的產品、設備、農機配件等商品及房屋,進行了拍賣還貸,剩餘款項連帶責任人承擔,按理說當事人的債務糾紛就畫了句號。可在其後,法院又一次次對債務執行,讓當事人糾結不已,明明案件已經終結執行完畢,哪來的一次次奇怪的執行呀?他多次找到執行法官索要執行清單,法官總是種種借口拖延,就連當事人的代理律師向法官索要執行清單,20年了,法院也沒拿出這起案件的執行清單。 當事人:法庭時任庭長張某某、甘某等法官,在執行過程中,無休止的糊塗暗箱執行,執行款項過了頭,拒絕向當事人提供執行清單,侵犯了他的知情權和利益,已委託律師啟動相關法律程序! 案件由來:經營所需 80萬元貸款 惹的禍 據當事人回憶:2000年間,霍邱縣石店鎮彭橋村彭一組村民當事人,因受當地領導動員,由農行霍邱縣支行石店營業所主任徐某某擔保,在石店營業所貸款80萬元,讓當地農戶購買當事人的農機時先付款30%,,由此導致農戶欠賬太多無法收回,不能還清農行欠款。 農行石店營業所將當事人告上法庭。法院判令營業所主任徐某某承擔當事人向農行償還貸款的連帶責任。並將當事人庫存的產品、設備、農機配件等商品及房屋進行查封,進行了拍賣。 當事人敘述:2001年4月4日,農行霍邱縣支行石店營業所向霍邱縣人民法...
最高人民法院一民事裁定終結吉林兩級法院錯誤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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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一民事裁定終結吉林兩級法院錯誤判決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做出(2020)最高法民再261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原審判決事實不清,撤銷原判,發回重審,從而終結了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和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一錯誤判決。至此,遼源市西安區人民政府(以下簡稱西安區政府)與遼源市綠洲速生豐產林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綠洲公司)一場持續三年多的土地官司終於出現了新的拐點。 據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2017)吉04民初63號民事判決書記載,法院經審理查明:2013年,西安區政府與綠洲公司簽訂了西安區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村屯、工礦廢棄地減少掛鉤土地復墾調整利用項目的《協議書》。協議第一條約定:雙方在尊重歷史的基礎上結合實際簽訂本協議。2007年,乙方(綠洲公司)承接了利用工礦廢棄地開發建設遼源市速生豐產林原料林基地項目,並明確「土地所有權國有性質不變,土地使用權歸綠洲公司所有,使用年限為50年」。2012年,經市政府研究決定,採煤沉陷區範圍的廢棄地經過清理騰空後,整理復墾為耕地,不再作為速生豐產林項目造林面積,實施「西安區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村屯、工礦廢棄地減少掛鉤土地復墾調整利用項目」。甲方(西安區政府)確定為本項目承辦主體,乙方為本項目土地復墾建設單位。甲方實施的國有土地整理復墾後的耕地國有性質不變,乙方擁有使用權,使用年限為45年。第二條約定:甲方負責項目區的確定、實施規劃的編製和組織實施,並負責項目區地上障礙物的清理;乙方負責甲方主導的復墾區域內清理騰空土地整理復墾的具體施工,並嚴格按耕地復墾規範性標準施工,確保驗收合格。被告夏中軍在本院另案詢問筆錄中自認其為綠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因涉嫌犯罪夏中軍被羈押,綠洲公司的復墾工作停止至今,現綠洲公司負債巨大,無力再繼續履行協議,西安區政府訴至本院,請求解除雙方簽訂的《協議書》。 另查明,綠洲公司在「速生豐產林基地」項目投資資金總額為29,275,549.59元;綠洲公司森林資源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