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導演起訴成都一高校副院長抄襲,法院這樣判
12月10日,上游新聞(報料郵箱:[email protected])記者從成都市錦江區人民法院獲悉,近日該院審結了一起著作權糾紛案。四川知名導演查麗芳起訴成都一高校傳播科學與藝術學院副院長甄某,指控對方10年前抄襲其話劇《巴交龍布》導演闡述文章。法院審理後認為,查麗芳無證據證明手寫稿的真實性,駁回其全部訴訟請求。
甄某發表在中國文聯文藝研修院網站上的導演闡述文章。圖片來源/網站截圖
話劇《巴交龍布》於2015年5月在成都首演,是中國首部反映「普惠金融」題材的話劇,講述涼山州木里縣信用社員工巴交龍布為全鄉930多戶人家提供金融服務的故事。
該劇創作團隊包括編劇趙某、總導演查麗芳、導演敖某、甄某,出品單位為四川人民藝術劇院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四川人藝)。
雙方爭議焦點是一篇題為《信仰的力量——話劇<巴交龍布>導演闡述》的文章。甄某於2015年9月在《四川戲劇》期刊發表該文章,同年11月又在中國文聯文藝研修院網站發布同名文章。
查麗芳稱,2015年3月她完成了導演闡述創作,並向劇組成員進行闡述。甄某僅為掛名導演,未實際參與工作,卻在未經授權情況下發表與其手寫稿高度一致的文章,侵犯其署名權、發表權等。她提供兩份手寫稿作為證據:第一份《信仰的力量——無場次話劇<巴交龍布>導演闡述》手寫稿落款時間為2015年3月,共7頁;第二份《導演闡述》落款時間為2015年3月31日,共11頁。其中,第一份手寫稿與甄某發表文章高度相似。
查麗芳手寫的話劇《巴交龍布》導演闡述。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判決書顯示,包括導演敖某、編劇趙某等多名劇組成員作證稱,看到查麗芳寫過手稿或在排練現場聽過其闡述,而甄某未在排練現場出現過。
甄某堅決否認抄襲指控。他辯稱,四川人藝作為出品人享有完整著作權,授權單位員工撰寫導演闡述並發表,無需徵求他人意見。
甄某對查麗芳手寫稿的真實性提出質疑,稱手稿中的數據與原著《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