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巡視組交辦的舉報線索,本應是高懸的監督利劍,直刺問題核心。然而,陝西咸陽九二八正當防衛案受害人王英強王小剛父子的家屬王小琴關於針對一系列違法辦案單位的舉報,卻陷入了一場“上級轉下級、下級假答覆”的閉環怪圈。中央第十五巡視組將舉報材料分別轉給了各被告單位,被告單位咸陽市渭城區檢察院和咸陽市中院以嚴重歪曲事實真相的虛假信訪答覆敷衍塞責舉報人,其餘被告單位咸陽市渭城區法院、西咸新區公安局、渭城區公安局、渭城區看守所索性死豬不怕開水燙,裝死狗,拒不答覆。
國務院《信訪工作條例》第三十條規定:不得將信訪人的檢舉、揭發材料以及有關情況透露或者轉給被檢舉、揭發的人員或者單位。
《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第五十二條第(三)項明確規定:不得泄露檢舉控告人信息或內容,或將檢舉控告材料轉給被檢舉控告的組織或人員,違者將依規依紀嚴肅處理,涉嫌職務違法或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
《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控告申訴工作條例》第三十二條也規定:不準將檢舉、控告材料轉給被檢舉、控告人,必須對檢舉控告人和內容保密,違者將追究責任 。
中央第十五巡視組將受害人王英強王小剛家的舉報材料轉交所有被告單位,屬於嚴重違反保密規定和程序正義,不僅構成違紀行為,還涉嫌濫用職權或打擊報復舉報人。
同時,從程序合法性來看,所有被告單位作為舉報人的舉報對象,本身存在“自我核查,自我答覆”的利益衝突,不具備對控告人向中央第十五巡視組提出的信訪事項的辦理主體資格。在此情況下,所有被告單位仍書面或口頭向控告人作出信訪答覆,其答覆行為缺乏合法主體依據,本質上屬於違法操作。所有書面答覆或口頭答覆的結論亦不具備任何法律效力,不應被認可,更沒有任何公正性可言,這樣做不會解決任何問題,只會給被告單位繼續打擊報復所有控告人創造便利。依法應立即撤銷所有由中央第十五巡視組轉辦到各被告單位的控告材料所作出的書面答覆或口頭答覆,並依法追究所有被告單位的違法責任。
在陝西咸陽九二八正當防衛案中,各違法辦案單位程序違法脈絡清晰且惡劣,可謂是有組織、有預謀、精心策劃、團伙違法辦案給真兇馬建軍當黑保護傘。以被告單位咸陽市渭城區檢察院為例:
俗話說得好,你辦的不是案子,是別人的人生。而渭城區檢察院9.28故意傷害案(後被偽造為王小剛故意傷害案)辦案檢察官公訴人白宇峰、檢察官助理魏靜雯卻製作奇葩起訴書,拿王小剛的人生開玩笑。
案情簡述:
被害人王英強因為兒子王小剛2007年在中國能建集團西北電建三公司上班時被人故意放單位值班狼狗咬傷驚嚇成精神病,上訪十六年得不到依法處理,相反,有關部門和單位僱傭馬永奎長年對王英強家進行非法監控迫害,不擇手段攔訪截訪。每次王英強或家人外出上訪馬永奎都會給領導打電話彙報情況並跟蹤盯梢,每次王英強上訪回來,馬永奎就會故意找茬到王英強家院子附近高聲叫罵威脅找茬鬧事。案發現場的監控設備就是正對著王英強的家門口,長期監控其一家,恰恰完整記錄了案發經過。
2022年9月27日,被害人馬永奎多次無故持刀到被害人王英強家門口叫罵尋釁滋事。9月28日上午八點多,馬永奎又一次持30厘米長的尖刀到王英強、王小剛家院子里尋釁,被精神病患者王小剛正當防衛打傷。後馬永奎之子被告人馬建軍開越野車(車牌號陝A3E79D)衝進王英強家院子里衝撞王英強,結果先激烈撞擊了其已經坐在地上的父親馬永奎,被害人馬永奎因此又重重地撞在鐵柱子上,同時越野車推著其下半身使其身體發生了劇烈的扭曲,緊接著又直接碾壓過去,被告人馬建軍下車發現碾壓到自己的父親後,又立即倒車對被害人馬永奎進行二次碾壓,導致馬永奎當場休克(後馬永奎經搶救無效死亡。搶救病歷記載:馬永奎兩側胸部16根肋骨骨折、胸骨骨折、多發骨盆骨折、左髂骨骨折、腹腔臟器多處挫傷出血等),又衝撞坐在自家院子里石墩上的王英強,將石桌、石凳撞壞,王英強下身被撞,頭部、上身重撞至前車蓋,又被向後撞飛。被告人馬建軍發現把自己父親衝撞碾壓致休克,把車倒開後,又再次衝進王英強家院子里意圖行兇,被王小剛正當防衛打傷。
案發後,西咸新區公安分局第一時間抓走了在自家院子里有正當防衛行為的精神病患者王小剛,卻不擇手段包庇保護開越野車衝進王英強家院子里軋死馬永奎撞傷王英強的真兇殺人犯馬建軍,不對其抓捕。
2022年9月29日,王小剛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西安市公安局西咸新區分局(西咸分局)指定居所監視居住。2022年10月31日西咸分局對其變更強制措施為刑事拘留,羈押於渭城區看守所,入所體檢表顯示王小剛身體健康。羈押期間,渭城區看守所長期各種刁難不讓王小剛的律師邵晨陽會見王小剛,咸陽市渭城區法院、咸陽市渭城區檢察院及咸陽市中院在王小剛律師及家屬王小琴多次書面提交取保候審申請書的情況下拒不取保和變更強制羈押措施。2024年7月19日,其因消化道大出血送醫,7月23日死亡。西安交通大學法醫學司法鑒定中心屍檢報告確認死因為腸壁平滑肌肉瘤破裂致失血性休克,但監管與醫療環節存在系統性違法失職。王小剛在渭城區看守所非正常死亡後,咸陽市渭城區公安局局長桂存社等人並未第一時間依法處理此事,而是到處上報虛假材料掩蓋王小剛死亡真相,讓渭城區公安局民警王潮告知被害人王小剛妹妹王小琴在不追責看守所法律責任的情況下僅願賠償王小剛人命價七萬元,並稱之前渭城區看守所死亡的三名在押人員都只賠了七萬元,而且一個星期就處理完了。
一、白宇峰、魏靜雯將本案的偵查機關由西安市公安局西咸新區分局偽造為咸陽市檢察院
奇葩起訴書稱“本案由咸陽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以被告人王小剛涉嫌故意傷害案,於2023年3月10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
本案明明是由西安市公安局西咸新區分局偵查終結,卻被白宇峰、魏靜雯偽造為咸陽市檢察院偵查終結。西咸新區公安分局起訴意見書落款寫得非常明確,本案移送審查起訴的日期是2023年2月21日,根本不是2023年3月10日。三歲小孩都知道,檢察機關對故意傷害案沒有偵查權。但是,作為專業檢察官白宇峰、魏靜雯,卻將王小剛故意傷害案偽造為咸陽市檢察院偵查終結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這麼低級的錯誤,他們迄今為止拒絕糾正。
二、徇私枉法將“9.28故意傷害案”偽造為王小剛故意傷害案
在整個偵查階段只有“9.28故意傷害案”,沒有王小剛故意傷害案。李性浩律師去咸陽市檢察院拷貝的卷宗文件夾上寫的還是“9.28故意傷害案”,而到了渭城區檢察院再次拷貝卷宗卻成了王小剛故意傷害案。他們提前介入偵查後,縱容甚至參與西咸公安分局的違法行為,不但不按照《關於規範刑事案件“另案處理”適用的指導意見》履行法律監督程序,反而違法分案,使得“9.28故意傷害案”變為王小剛故意傷害案和馬建軍故意傷害案。
第一,西安市公安局西咸新區分局2022年9月28日製作的立案決定書,西咸公(刑)立字〔2022〕638號,寫得非常明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之規定,決定對9.28故意傷害案立案偵查。
第二,西安市公安局西咸新區分局偵查卷的卷皮寫的非常清楚,本案是9.28故意傷害案不是王小剛故意傷害案。
第三,辦案民警李戈、梁晉製作的破案報告寫的非常明確“現呈請對9.28故意傷害案進行破案”。
第四,監視居住決定書、變更羈押期限通知書寫的非常明確本案就是9.28故意傷害案。
所以說,在整個偵查階段本案就是9.28故意傷害案,不存在王小剛故意傷害案。所謂的王小剛故意傷害案是被白宇峰、魏靜雯等人刻意偽造出來的。白宇峰、魏靜雯這樣做就是為了包庇馬建軍,讓人把馬建軍與王小剛作對比。
三、徇私枉法認定一直被西咸公安分局“看管”的馬建軍康復後主動投案
如前所述,辦案民警梁晉、李戈遲遲不對涉嫌故意殺人罪的馬建軍採取強制措施,美其名曰看護治療,其行為已經涉嫌徇私枉法。他們提前介入偵查後,拒絕履行法律監督程序,縱容西咸公安分局的違法行為,繼續稱一直被西咸公安分局“看管”的馬建軍康復後主動投案自首,同樣涉嫌徇私枉法。
四、違法對王小剛採取逮捕措施,而對馬建軍不第一時間批准逮捕,挑戰人類常識
白宇峰、魏靜雯應該看了馬建軍瘋狂撞向王英強的監控了,那不是要把王英強撞死是要幹什麼呢?看看我家被撞壞的石頭墩,就知道馬建軍的行為有多麼的瘋狂。而渭城區檢察院案件承辦人員白宇峰、魏靜雯竟然違法於2023年12月22日對王小剛違法批准逮捕,稱王小剛可能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拒不對其變更強制措施。對涉嫌故意殺人罪的馬建軍,在同日反而不批准逮捕,他們的職業良知呢?
馬永奎死亡鑒定結果作出時間是2022年11月1日。2022年12月16日西咸公安分局向渭城區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當時鑒定結果早就出來了。渭城區檢察院卻公然撒謊回復稱審查逮捕時缺少馬永奎死亡鑒定依據,12月22日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既然缺少馬永奎死亡鑒定結論,為何同日批捕王小剛,而不批捕馬建軍?馬建軍的傷情鑒定結果是輕微傷,按照他們邏輯明顯不符合逮捕條件,他們批准逮捕王小剛的依據是什麼?
五、公然配合西咸公安分局掩蓋王小剛被刑訊逼供的事實
2022年11月1日,王小剛進入看守所後,在接受李戈、梁晉的訊問過程中,特意手寫自己遭受了刑訊逼供。在王小剛被指定監視居住期間,李性浩律師要求依法會見,被西咸新區公安分局設計鴻門宴惡意刁難,沒有會見成功。李律師立即向渭城區檢察院等部門提出控告,並要求封存指居期間監控。王小剛被拘留後,在李律師會見過程,王小剛詳細介紹了他被刑訊逼供的過程。辦案民警李戈對王小剛說,你才坐5天腿還沒斷,別人早就腿斷了。王小剛向李律師陳述“剛到案直接上老虎凳五天,膝蓋青腫,站不起來了。東風派出所睡覺在地上,非常冷凍感冒。在賓館有時候睡在老虎凳上,有時候睡在鐵皮椅子上,沒有讓睡在床上。吃飯沒有讓吃飽,也沒有讓餓死。昨天有穿警服的一個管教一腳踹到我左胸上,我現在靠近左胸口的肋骨還疼。當時有三四個管教在現場,現在我胸口還疼”。
白宇峰、魏靜雯提前介入本案後,應當要求西咸公安分局及時封存監控。但是他們卻配合西咸公安分局,稱監控已被覆蓋。監控不是被覆蓋了,而是被西咸分局刻意隱藏了。他們的行為已經涉嫌濫用職權罪。
精神病患者王小剛被咸陽市渭城區看守所非法羈押期間,遭受刑訊逼供、毆打等非人虐待。2024年7月23日,王小剛被咸陽市渭城區看守所長期虐待致非正常死亡,截止目前,真兇馬建軍及所有參與違法辦案的公檢法人員一直逍遙法外。受害人王英強被殺人犯馬建軍開車上門行兇撞成半身不遂卻得不到依法賠償,雙腿己嚴重乾枯萎縮,生活無法自理,生命危在旦夕。
在王小琴2025年6月10日向咸陽市渭城區檢察院提交的附了七份證據的書面控告材料後,該檢察院仍公開給渭城區看守所充當黑保護傘,稱:無證據證明渭城區看守所所長張明輝等人涉嫌玩忽職守、虐待被監管人罪。
2025年12月23日中午11點多,咸陽市渭城區檢察院控申科的工作人員給王小琴打電話稱有中央巡視組的材料轉下來了,預約其12月24日上午9:30到渭城檢察院和主管領導見個面,好好商量商量,王小琴誤認為冤案迎來了依法糾錯的轉機,如約而至,卻再遭程序空轉,形式主義虛假答覆,大概過程如下:
2025年12月24日上午9:30分,陝西咸陽九二八正當防衛案受害人王英強王小剛的家屬王小琴按約到渭城區檢察院見分管信訪工作的孟新全副檢察長概況。
孟:我是分管控申的副職,你不是前段時間給中央巡視組寫了一封信嗎?現在人家要求化解,意思就是讓你不要再上訪告狀了。
王:我也希望早點解決嘛,上訪也是為了解決問題。
孟:我今天找你來就是了解一下情況,你在其他方面還有信訪的事情嗎?
王:我除了告檢察院、還告法院、公安局、看守所、火電三公司等。
孟:你和三公司是啥事情?解決了沒有?
王:和火電三公司是工傷糾紛的事情,沒有解決。如果三公司的事情解決了也不會發生後續這些案子。
孟:你哥(王小剛)的事情就不說了,反正法院也判了,人也在看守所病死了,從整體上說,你也告了好多次,實話實說,人家檢察院、法院程序都沒有問題,你聽明白了嗎?
王:你不能說程序沒有問題,尤其是渭城區法院,他很多程序是違法的。
孟:你說法院有啥問題?
王:白宇峰檢察官程序上也有很多違法問題。
孟:你說哪有違法問題?我也是干這行的。我以前在渭城法院干過多年法官。
王:偵查機關是西咸新區公安局,這沒有任何問題吧,白宇峰的公訴書上寫的是本案由咸陽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的。
孟:那都是小瑕疵,當時那個辦案人員正處於哺乳期、電腦自動生成的,匆匆忙忙的工作不認真,是筆誤,我們後來也對她批評教育了,但是這個對案子本身沒有多大影響、不影響案子的處理和走向。
王:還有白宇峰他剛開始先批捕王小剛,沒有批捕馬建軍,馬建軍軋死他爸撞傷我父親是主凶……(被孟打斷)
孟:你聽我說,法律問題你不專業,各個部門都互相監督的,我說句公道話,你在這上就別挑了,這麼大個國家機關,這麼多人弄案子,就這個案子絕對是公公正正,無私無畏,我可以給你打包票。
王:他白宇峰敢不敢說公公正正,他經得起考驗不?我就追責把他追到底了,看看到底有沒有問題?
孟:你的案子是焦點關注事件,沒有一個人敢胡作非為,這案子沒有一絲一毫的問題。
王:那你也是老檢察官了,我想請教你一個問題,西咸公安局請的社會上的那個鑒定機構,就是給馬永奎做死亡鑒定的機構,當時鑒定出來說馬建軍車軋他爸馬永奎,胸腹部碾壓傷為輔助死因,在死亡後果中的參與度為20-30%,是輕傷一級,王小剛打他那一棍子是致死的根本原因,參與度為70-80%,那馬永奎的搶救病歷上寫的很清楚,他16根肋骨骨折,、胸骨骨折、多發骨盆骨折、左髂骨骨折、腹腔臟器多處挫傷出血,胸部多臟器損傷衰竭等,醫院得出的結論是:創傷性休克多發性骨盆骨折導致的死亡。
和王小剛打他那一棍子就沒有很大的關係,我就想問一下白宇峰,16根肋骨骨折是輕傷一級嗎?
孟:我沒有辦這個案子,你拿的證據要經過法院經過各方面審核,你說的只是一面之詞,你說的馬永奎這個醫院病歷有證據能證明嗎?
王:有,這個病歷是法官給我的,可不是我瞎說的,你叫白宇峰下來自己說,他心裡是清清楚楚的。
孟:我認為他不會在這胡整,你要看司法鑒定報告上咋寫的?
王:鑒定報告也要結合病歷呀,他為什麼把病歷拋在一邊呀,我當時也要求西咸公安局重新做鑒定,你鑒定的時候很多關鍵證據缺失,16根肋骨骨折作為一個局外人你認為是輕傷一級嗎?這種假鑒定誰信呀?
孟:你說法院辦案不公或者西咸公安局有問題,我不說這,因為我是處理檢察院的事。
王:這個事情你們想怎麼處理?我也想聽聽領導的意見,我的目的是要解決問題。
孟:你反映渭城檢察院抗拒法律實施,我們不是己經給你回復了,不存在嘛。
王:你回復的不是在瞎說嗎?有證據支持嗎?咱辦案機關應該講法律講證據,最高檢說法不能向不法讓步,咱們作為領導更應該以身作則。
孟:話是這樣說,要落到具體的案子當中,你這個案子就不存在這個問題嘛。
王:具體的案件當中那就是要依法依規呀。
孟:本身就依法依規的呀。
王:他沒有依法依規。
孟:你說沒有就沒有嗎?要看誰來評判?
王:國家的法律在這放著,咱們拿法律說事呀,包括我的律師也是拿法律說事。
孟:那你就繼續走信訪程序吧,你認為法院判的不對也可以走申訴。
王:多渠道我都會走,這是我的合法權利。
孟:你認為檢察院處理不公,我認為我們檢察院已經盡到了我們的義務,沒有問題,你這個案子什麼鑒定有問題呀,各方面的、根據我多年的工作經驗,並且你這個案子剛開始發生時整個上下都很重視,所以在辦案上應該不存在徇私呀或者其他方面的問題。
王:但是白宇峰他是存在違法辦案問題的,你沒有具體辦案就不了解。
孟:白宇峰他是個老檢察官,他不可能違法辦案嘛,他有啥動機和目的嘛。
王:白宇峰有啥動機和目地你得問他呀,你具體沒辦案咱倆沒必要爭論呀。
孟:檢察院沒有啥問題,你能不能不反映了。
王:不可能,有錯就必須反映,誰有錯反映誰,我的訴求就是依法糾錯、依法賠償,我沒有其他過份的要求。
孟:有啥錯?糾啥錯?
王:百宇峰的錯白宇峰糾,渭城看守所駐所檢察官王謙的錯王謙糾,誰的錯誰糾。
孟:行了行了,不說了,你和律師多商量商量,多諮詢幾個人,你要聽勸,要轉變思路,你不要給白宇峰貼標籤。
王:我不是隨便說白宇峰的,我有證據證明他違法辦案,16根肋骨骨折是輕傷一級嗎?你白宇峰是怎麼監督審核的?
孟:國家規定對司法鑒定不服可以申請重新鑒定。
王:對呀,我們申請重新鑒定了,為什麼檢察院和法院都不批?
孟:這個情況我就不清楚了,那你到底到檢察院反映啥?
王:檢察院主要是兩個事情,一個是白宇峰違法辦案的事,另一個是渭城看守所致人非正常死亡的事情。
孟:你哥死亡的事當時都報到最高檢了,人家都出了報告的,不是你說有錯就有錯。
王:北京最高檢沒有給我出報告呀。
孟:報告憑啥給你出呀?有啥想法要實際,要多聽人勸,國家機關是為人民服務的,這是宗旨,領導叫給你耐心釋法,你不要總堅持錯誤的觀點,我接觸過很多上訪人,最後都是不了了之,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官,給你化解不了我們也沒辦法,我敢打包票白宇峰他不敢胡弄。這個案子我敢給你保證沒問題,這個案子經常評查。
王:渭城檢察院其他人有沒有問題我不清楚,因為我不接觸,但是白宇峰和王謙我說定了,我有證據證明他們有問題。
孟:行了,不說了,回去換個思路,不要鑽牛角尖。
王:我沒鑽牛角尖,咱就依法糾錯依法賠償,我也不開你後門,沒有其他的過份要求。
孟:你讓誰依法糾錯依法賠償?
王:讓白宇峰依法糾錯。
孟:賠償啥?
王:馬建軍把我爸撞傷憑啥不賠?還有辦案中間存在的一些違法問題為啥不賠?該誰賠的誰賠,這個案子牽扯的不止一個單位也不止一個人。
孟:行了,不說了,你走吧,抽空叫你律師來一趟。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反覆強調,巡視信訪是黨內監督和群眾監督相結合的重要途徑,必須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迴音。而咸陽市渭城區檢察院及其它一系列違法辦案單位針對中央第十五巡視組轉辦的舉報材料的所作所為,恰恰是對這一要求的反向背離。他們用“內循環”的轉辦模式消解中央巡視的監督效力,用“虛假答覆”的操作欺騙中央巡視組的轉辦要求,最終損害的是群眾對黨的信任,侵蝕的是黨和政府的公信力。懇請中央政法委和中央紀檢監察委能夠打破“內部閉環”的慣性思維,以第三方的公正立場介入核查,指定異地管轄,重新審理王英強王小剛冤案,終身追責所有違法辦案的官員和人員,並依法經濟賠償受害人王英強王小剛。讓漠視黨紀、敷衍群眾的責任人受到應有的懲處。
信訪舉報不是“稻草人”,黨紀國法更不是“紙老虎”。打破舉報材料的“內循環”怪圈,關鍵在於斬斷“上級護下級、下級騙上級”的利益鏈條,讓每一條群眾舉報線索都能進入公正、透明的核查程序。唯有如此,才能守住中央巡視的監督權威,守住黨紀法規的剛性底線,更守住群眾心中那份對公平正義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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