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移民都送去烏干達?」真相其實更殘酷
從周五開始,一則「2019年11月入境的非法移民,都要被送去烏干達」的傳聞瘋傳華人微信群和朋友圈,一時間人心惶惶。
關鍵詞
「第三安全國」
網上傳得最多的是這份法律文件,文件顯示,根據《移民與國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INA)第208條最新被強調適用的條款,美國國土安全部(DHS)正越來越多地援引所謂的「第三安全國」(Safe Third
Country)規則,要求移民法官直接終止審理BH(庇護)申請,而不再進入實體審查階段。
這意味著,美國的BH制定正在發生根本性的變化,從「實質審理」模式,逐步轉向「程序性攔截」,大量申請人甚至在尚未陳述自身遭遇前,就已被剝奪在美申請BH的資格。
法律基礎
INA第208條中的「例外條款」
根據 INA
§208(a)(1),任何身處美國境內、或抵達美國的外國人,不論其入境方式是否合法,原則上都「可以」申請BH。然而,同一條款的
§208(a)(2) 明確列出了若干「例外」,其中最關鍵的一項,正是 「第三安全國」條款。
該條款規定:如果美國司法部長或國土安全部認定,某名外國人可以依據雙邊或多邊協議,被送往其母國以外的「第三國」,並且該國能夠保障其生命與自由不因種族、宗教、國籍、特定社會群體或政治觀點而受到威脅,同時該國具備公平、完整的BH或等同保護程序,那麼該外國人將不得在美國申請BH。
除非司法部長認定,基於公共利益,美國仍應給予該人BH,否則移民法官必須適用該排除規則。
爭議核心
真實性不再重要
與傳統BH案件不同,在適用「第三安全國」條款的情況下,爭議的核心已不再是申請人是否真實受到迫害,而是:美國是否有權、也是否選擇,將其送往另一個國家處理BH問題。
近期多份 DHS
向移民法院提交的動議中,頻繁出現一個關鍵法律術語——「Pretermit」。該詞意味著:請求法官不經聽證、不做事實...